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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守则管理程序文件《工时与薪资福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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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0 18: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目的: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人事部负责工时工资福利管理制度的解释和实施。
  
3.2 总经理负责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4.  工作程序:
  
4.1 工作时间:
  
4.1.1 以告示方式让各部门工人清楚知道本职的上、下班时间
  
     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 18:30开始加班,最晚不超3小时
  
     工厂为5天8小时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正常上班,晚上如安排上班算加班(算1.5倍加班费)、星期六如安排上班算加班(算2倍加班费)、星期日休息(可能会根据电力部门错峰停电通知进行调整休息时间)
  
    4.1.2  根据生产需要,生产部门会根据淡旺季进行加班时数的调整。
  
4.1.3所有人员均不可以有连续上班时间超过6小时. 两班休息时间保持至少10小时。用餐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上班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连续上班时间最长不可超过12天。每周保持至少一天休息;调班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不可限制饮水及上厕所次数。
  
4.1.4员工入厂时间即为上班时间,必须要有打卡记录。
  
4.1.5 工厂采取自由加班政策。经与员工协商同意后,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上班总时数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
  
4.1.6 员工自愿加班。员工自入厂时于一个月内同其签订自愿加班协议。
  
4.1.7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综合加班计时”,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即
  
       可能会在周六、周日安排工作而在其它时间安排休息),但保证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
  
4.2 工资:
  
    4.2.1员工工资与补偿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全厂采用计时制,即完全根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与补偿。
  
4.2.2公司在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须签署合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或在签署劳动合同
  
      时由人事部向员工明示其工资与补偿包括其计算方式和发薪时间等。
  
  
4.2.3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来确定其不同底薪,但保证每位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时达到劳动法规定之最低工资标准。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即时薪不低于8.68元/小时。
  
4.2.4 计时工资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
  
   (1)每月的天数:(365-104)÷12=21.75天。
  
(2)每月的平均工作时间=(365-52*2-11) /  12 * 8 = 166.67小时。
  
(3) 计时工资每小时薪资 = 底薪 ÷ 21.75÷8。
  
(4) 工资总额 = 时薪 * 正常工作小时数 + 加班费 +奖励津贴+全勤奖-(扣社保)
  
4.2.5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
  
    (1)正常工作时间,每小时为:底薪 ÷ 21.75÷8;
  
(2) 正常工作时间加班的,(含早到或迟走15分钟按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计算;
  
(3)休息日有安排工作的,正常工作上班时间可以安排补休,(含早到或迟走15分钟按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按平时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4)法定节假日有安排工作的,正常工作上班时间可以安排补休(含早到或迟走15分钟按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按平时工资标准的300%计算加基本工资即3+1;
  
4.2.6公司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本人工资(月底30日发上个月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2.7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弹性安排工时与补休:如白天未上班,晚上有上班,即将晚上上班小时调整到白天上班时间,超出正常工作8小时的工时作为加班计算(2倍);如晚上加班超过3小时,即第二天白天可安排补休;
  
  4.2.8停工工资:
  
      1)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月)内的工资按其基本工资计发;
  
      2)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月)的,工资按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否则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
  
     3)因员工本身过失造成的停工,公司不支付其停工工资。包括其请假。但其应该享有的一些假期必须同样享有。
  
  4.2.9工资发放:
  
  1员工发放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清单列明工资总额、正常班时数、加班时数、法

  定代扣款项及其他扣款等项目,并经员工签名和备注收到工资日期

  
      2)员工如发现实际工资不符合本程序规定,应及时与员工代表或管理人员沟通。
  
4.2.10员工借款由员工当月工资中支付。数额较大的经工厂领导批准后可分期支付。
  
4.3 有薪假期
  
  4.3.1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
  
          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共11天。
  
4.3.2 年假:本司工龄满1年未满10年者5天,本司工龄满10年未满20年者10天,本司工龄满20年以上者15天;
  
4.3.3产假17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3.4 婚假3天:(销假后请出示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结婚对象身份证复印件);
  
4.3.5  丧假3天:(限直系亲属,但须提供的有效证件有:本人身份证,死亡者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户口薄正本、医院、死亡者所在单位或村委会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正本。
  
  4.3.6 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病假期间工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支付。须提供的有效证件有: 本人身份证,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医院收费收据和疾病诊断证明书.
  
4.3.7 工伤假;(根据医院有效证明及医生建议的休息天数,作为休假时间)
  
4.3.8陪产假15天; (需有合法准生手续)
  
以上4.3.1-4.3.8都属于有薪假期。
  
  4.4保险
  
4.4.1社会工伤保险:
  
  A.公司和员工必须遵守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B.员工负伤、致残疾或死亡的,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范围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C.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承担,被保险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D.员工因已负伤或患职业病时,公司应及时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然后送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医治。
  
  E.被保险人工伤医疗开始,至被作劳动能力鉴定前的工资,由单位按保险人原名继续发放,不得减发。
  
   F.其它均参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4.2养老保险
  
  A.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
  
  B.单位和被保险人必须按规定的标准逐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被保险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公司在工资中代扣缴。
  
  C.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益,下同)除以120。
  
   D.其它参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执行。
  
   4.4.3医疗保险
  
   A.目前当地实行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由公司缴纳,员工不缴纳。
  
   B.参保人从参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因疾病接受诊治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C.其它均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4.4.4失业保险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和当地有关法规执行。
  
   4.4.5生育保险按照当地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4.5员工津贴或奖金标准由公司高层领导根据员工的资历、学历、技术职称及其在本公司的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4.6证件工本费:按政府收取费用在办理的人员工资中扣除或由员工直接上交费用予工厂统一办理。(工厂将保留相关文件和政府收费单据)不需收费的则一律免费办理。
  
4.7食宿水电费用:工厂无偿提供,员工可自由选择。
  
4.8厂牌及工帽费用:工厂无偿提供。
  
4.9药费:工伤的医药费全免。
  
4.10其他费用:按法规规定应由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在支付当月从员工工
  
     数额较大的分期扣除。并且工厂需要保留相关文件和收费的单据。
  
4.11罚款及赔款:工厂原则上不同意罚款。特别是纪律性罚款。若有罚款则不可超过最低工资的20%并且不能分月扣取;赔款亦同,并且当数额较大时可分月扣取,但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的20%。
  
4.11本程序自生效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程序。
  
4.12本程序应当张贴或可供全体员工查阅。
  
5、参考文件
  
5.1《劳动合同法》
  
5.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5.3《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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